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湖北省农村沼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摸清底数现状、分类登记造册、整治消除隐患、提升社会服务”工作步骤,实施农村沼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长效机制。
《方案》聚焦农村沼气设施全数摸排、沼气安全知识全员普及、沼气安全隐患整治全域无死角和乡镇沼气社会化服务全程无缺失等重点任务,要求农村沼气设施按照在用、闲置、改用、报废四种状态建档立卡,不遗一户、不漏一池;持续开展安全知识强化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日常使用的做好安全维护、停用封存的做好定期检查、改造利用的做好常态化安全监管、报废弃用的做好拆除填埋;健全乡镇沼气社会化服务组织机体和功能,全面配备从业人员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规范安全服务程序,健全安全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2025-2027年每年安排省级农村能源项目沼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并要求2025年3月31日前,全面摸清省内农村沼气设施底数及使用状态,每县(市、区)建成一个农村沼气设施整治示范村;2027年全面完成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现在用设施安全使用,闲置设施安全管护,报废设施安全处置,隐患风险安全整治“四个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