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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定快动 狠抓落实 高质量完成农村太阳能路灯民生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4-08-16来源: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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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新增农村照明路灯1万个”列为“十大民生项目”之一。省农业农村厅坚持早谋划、快行动、惠民生、重长远,高质量完成万盏农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建设任务,坚决办好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的“民生实事”。截至7月底,全省已安装农村太阳能路灯10432个,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持举非常之力,确保项目推进高质高效

  办好民生实事,重在谋定快动、落实务实。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月份省政府下达建设任务后,迅速出台《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到93个县市,优先安排脱贫村、农业产业特色村或基础设施薄弱村,对安装选址、质量标准、实施方式、项目验收、完成时限等各环节进行明确要求。指导各地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和现场勘测。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多方筹措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提前启动项目实施,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于6月下达至各地,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超额完成。三是强化跟踪督办。成立6个工作专班,围绕路灯安装选址、安装进度和建设质量,划片下沉县市开展调研跟进、评估督导和抽样检测;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跟踪督办中发现的建设进度慢、安装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通报,确保立行立改。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号召各地加大舆论宣传,注重发现、总结和提炼经验做法,挖掘基层示范典型,省市县刊发各类新闻宣传稿10余篇,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民生实事的力度、温度和效度,全力营造社会高度关注、政府倾心投入、群众普遍认可的良好氛围。其中在《湖北日报》头版刊发《7863盏太阳能路灯照亮农民回家路》,湖北电视台新闻30分也播出了农村路灯民生项目的建设成效,备受社会各界好评,带动茅箭区、夷陵区、崇阳县等地第三方社会资本出资安装路灯790余盏。

  二、坚持惠民生之需,确保项目建设暖心贴心

  办好民生实事,旨在普及普惠、可感可及。一是照亮群众平安回家路。突出“整村推进”“民生属性”建设原则,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聚焦农民群众最需照亮的地方,安装选址优先选在使用频率高的进出路、农户夜间主要活动场所、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惠及全省93个县域、170个行政村、1588个村民小组、90393个农户、325740人口。大冶、鹤峰等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路灯“安在哪”“亮多久”,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照亮产业兴旺致富路。各地充分挖掘项目村农业资源禀赋,将路灯安装与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红安小丰山村和阳新坳上村,以果蔬、花卉苗木种植闻名,在产业基地周边安装太阳能路灯,根据群众需求对接生产厂家,设置个性化亮灯时间,既照亮群众日常出行路,也照亮农业生产致富路。三是照亮乡村振兴示范路。按照统筹资源、力量整合的思路,推动项目建设融入乡村文旅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共同缔造、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等工作。全省项目建设村170个,涉及乡村文旅村20个,和美乡村73个,共同缔造村44个,小流域治理村33个,以“小切口”助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标杆。

  三、坚持行长远之策,确保建后管护长久长效

  办好民生实事,贵在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一是建立制度化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坚持项目建设与建后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建设村为管护责任主体,将路灯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路灯管护制度,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完善常态化管护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在路灯安装时,在灯杆上张贴信息牌,标明路灯生产相关参数、售后质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项目建设村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联系厂家售后人员或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进行维护维修,确保路灯正常运行。三是探索市场化管护机制。为破解路灯5至7年需更换蓄电池等管护费用问题,推行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探索建立路灯建设和建后管护一体化服务、路灯广告栏招租盈利等新型管护模式。崇阳、阳新等地将路灯广告位出租给农资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公益组织,开展商业宣传或公益宣传,出租费用用于路灯管理维护,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管护机制。

  “小路灯”连接着“大民生”,发挥了很好的民生示范效应,不仅照亮农民群众夜间出行“平安之路”,休闲娱乐“幸福之路”,还照亮产业发展“致富之路”,更照亮节能环保“生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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