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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19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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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是甘肃省“早部署、促进度、强督导、提技术、严落实”工作模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甘肃省以技术培训为重要抓手,紧盯目标任务,从组织领导、技术支撑、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保障,狠抓机制建设和任务落实,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三方面工作成效。

  一是基本摸清了全省耕地土壤环境状况。2020年,甘肃省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的基础上,完成了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确定了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大类耕地范围、面积,建立了分类清单,形成了“一图一表一报告”等相关成果,为后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20—2022年,甘肃省连续3年按期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经核算,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比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分别高出了0.94、1.66、4.67个百分点。

  三是通过监测带动提升了整体工作实效。2022年起,甘肃省启动实施受污染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与例行监测项目,布设省级协同监测点位1300个,为验证安全利用措施实施效果、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奠定了基础数据支撑。

  为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开拓工作思路,督促落实工作任务,2023年7月15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举办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技术培训会,就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要求、新模式、新技术开展了专题培训,对2023年工作进度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下一步,甘肃省将把握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工作思路,抓好重点工作,强化各方保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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