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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制定出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31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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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完成甘肃省"创建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的目标任务,率先实现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近日,甘肃省农牧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示范县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的总体思路,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政府引导,以玉米、马铃薯、蔬菜为重点作物,以机制建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为主要目标,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回收效率、畅通交售渠道为主攻方向,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从源头防控入手,建立科学有效回收机制,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开展补贴,引导农民、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育建立灵活有序的回收利用市场体系,提升全省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方案》指出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要以典型示范、辐射引领,多措并举、严格防控,科学统筹、多方聚力为基本原则,提出2017年在全省建设45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通过2-3年的时间,实现示范县高标准地膜全面推广使用,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建立,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率先实现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示范县地膜回收网络基本健全,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固提升,地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方案》确定了建立"交旧领新""以旧换新"回收机制、扶持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建立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研发等建设内容,并提出了具体的资金安排计划,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甘肃省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示范县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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