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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及技术培训会在乌鲁木齐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8-09-12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资源环境环境保护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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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农业(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及技术培训会。全区14个地(州、市)、44个地膜及5个秸秆专题典型县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及自治区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办全体成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农业厅何华新副巡视员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协调督导组组长张军国同志参会,开班仪式及培训班由自治区农业厅环能处宝哲副处长主持。

  何华新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确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摸清全区农业污染源数量、种类、分布情况,为自治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何华新强调,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州、市)要督促所辖县(市、区)抓紧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完善工作方案,定点定人,形成时间表路线路,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抓好落实工作;要切实加强普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要切实加强普查技术培训,每位普查人员都必须接受普查专业培训,切实做到上下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技术规定,一个标准方法,一套报表制度;要切实加强普查督导督办,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张军国处长通报了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位专家分别就种植业污染源抽样调查、地膜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秸秆产生量与利用量及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内容进行了详细培训。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第二次农业污染源(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地(州、市)和典型县市参会人员,要将本次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部署推进情况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迅速部署安排,全面铺开行动,坚决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工作,加强与当地污染源普查办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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