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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4来源: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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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农质标函2020138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委托,现公开征集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领域标准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建议需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适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重点工作要求,且属于我站技术归口管理范围。

(二)项目建议有前期研究基础,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以及国内外情况进行说明,修订项目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优先推荐已形成草案的标准项目。项目建议不得与已立项和已发布标准项目交叉,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

(三)项目建议首席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有制修订标准经验,且承担的2019年之前下达标准项目已完成。每位首席起草人只可申报1项标准。

二、征集重点

(一)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包括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

(二)农业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控标准,包括农田氮磷流失治理、农膜回收利用、农业环境损害管控等标准;

(三)耕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标准,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污染治理修复等标准;

(四)生态农业标准,包括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建设等标准;

(五)农村能源标准,包括沼气建设、生物质能源发展等标准;

(六)农业应对气候变化标准;

(七)行业发展亟需的其他标准。

对于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基础通用类、强制性要求配套类标准,鼓励申报由国家标准委组织立项的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具体参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9号)要求。

三、报送要求

项目申请人请认真填写《2021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附件1)和《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于91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

(一)农村能源标准

联系人:徐文勇  董保成

联系电话:010-59196394

电子邮箱:kzsnyc@126.com

(二)其他标准

联系人:李  孙玉芳

联系电话:010-59196354

电子邮箱:reea5261@126.com

 

附件:1. 2021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2. 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生源生态标准制修订

项目立项申报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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