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环保站: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今年我部将启动建设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网络。为推动工作,保证进度,根据部科技教育司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国控监测点样品
请各单位按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样品采集流转及制备技术规定(报批稿)》(附件1)有关要求,制定本区域农产品产地国控监测点土壤-农产品样品采集计划,安排部署本辖区样品采集工作。根据监测工作量,合理安排监测时间。
二、筛选监测样品承检机构
各单位组织专家根据《2017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筛选办法》(附件2)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机构名单于9月30日前报送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汇总审核后形成土壤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简称"土壤名录")和农产品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简称"农产品名录")。各省选择检测机构时,原则上,土壤样品的承检机构应从土壤名录中选择,农产品样品的承检机构应从农产品名录中选择。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我站将根据部科技教育司的部署,不定期组织现场评估、盲样考核和飞行检查等,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出名录。
三、开展国控监测点布设督导
目前仍有少数省份未提交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国控例行监测点位信息。为推动工作,按照部科技教育司要求,近期我站将组织专家对点位布设技术力量不足、布设进度滞后的省份开展技术指导和进度督导。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
邮 箱:stzzpjzx@163.com
联系人:李晓华、郑顺安
电 话:010-59196362
(二)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邮 箱:aemc2012@126.com
联系人:霍莉莉、安毅
电 话:022-23610159
附件:1.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样品采集流转及制备技术规定(报批稿)》
2. 2017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筛选办法
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17年9月11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