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 新闻中心 > 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关于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建设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作者:

【字体: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环保)站、农村能源站(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总局能源办: 

  为全面了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支撑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建设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全国省、市、县三级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环保)站、农村能源站(办)。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总局能源办及其指导的相关业务机构。 

  (三)调查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331日。 

  二、调查内容 

  (一)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队伍等(附件1)。 

  (二)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包括机构改革目标、进展和下一步动向,对行业和事业发展的影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等(附件2)。 

  (三)机构改革典型经验。包括机构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工作安排 

  (一)各省按照调查范围和内容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体系建设调查,填写《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以省为单位将省本级、市本级和县本级调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生态总站体系建设处指定邮箱。 

  (二)各省在开展体系建设调查基础上,组织编写提交本省机构改革和体系建设专题材料(附件2)。 

  (三)各省收集整理省、市、县机构改革和体系建设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梳理形成2-3份典型经验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高度重视体系改革建设调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市、县按要求填写调查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省在调查过程中,要认真了解实际情况,核实相关数据,如实反映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三)请各省于2021731日前将本省、市、县三级调查表、专题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生态总站体系建设处指定邮箱,其中:专题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生态总站体系建设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131314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体系建设处 

  邮政编码:100125 

   人:代碌碌、刘国全 

  电话(传真):010-59196385; 13683211076 

  联系邮箱:tixichu2020@163.com 

    

    

    

  附件:1.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建设情况调查表 

     2.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体系改革建设专题材料编写提纲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1426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