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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陆续出台2020年农村能源工作要点 推进农村能源行业转型升级(二)

发布日期:2020-06-02来源: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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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河南省农村能源环保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农村能源环保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突出重点、聚力焦点、抓好基点、打造亮点,努力推动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

  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贯,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十条"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完成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一是要科学推进分类管理。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建立"一图一表"治理清单,推行分类管理。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进一步指导开展农艺调控、品种替代及治理修复;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巩固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成果。二是要切实加强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劣质地膜和非标准地膜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推广标准地膜,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积极开展地膜回收,降低耕地土壤地膜残留量,加大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二、聚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焦点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必须认识上再提升,工作中再聚力,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科学管控、依法管控。一是全时段。坚持全时段管控,加强日常化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巡查,积极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强大禁烧合力。二是高效率。加强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省市县乡四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坚持日常监测值守,持续提升乡村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及时发现火情、迅速通知调度、快速有效处置,把火情消灭在萌芽阶段。三是严追究。加强依法治理,继续实施定期通报、问责约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严格做到"一烧双查" "一烧双罚"。四是促利用。切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管理,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加强关键技术集成与运用,做好秸秆台账建设,注重典型模式宣传,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抓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基点

  以土壤重金属、农田氮磷排放、秸秆、地膜、野生植物、外来入侵物种等为主要内容,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以国控点为基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依托河南农业大学专家团队,增加监测点位,扩展监测内容,开展质量控制。充分利用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成果,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档案和数据库。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生物和伏牛山重点野生植物调查,抓好安阳、信阳、商丘、洛阳外来入侵生物监测。

  四、打造沼气生态循环农业亮点

  突出高质量发展。依托省级沼气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沼肥监测与精准施用技术应用项目,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合理选取试种作物,促进沼肥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中高质量发挥作用。注重模式优化升级。在沼气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适用范围,区分技术路径,优化升级一批可复制、易推广、效果好的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为全省规模化推广提供样板。增强品牌意识。在沼气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选择几个市场占有率、知名度较高的果蔬品牌,引导资产、资源集中,推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带动力强的品牌,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扩大行业影响。强化跟踪考核。进一步加强沼气工程项目监管,加快处置废旧农村沼气设施。对历年来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进行跟踪考核,不断扩大沼肥综合利用规模,提高沼肥综合利用水平。

 

  2020年湖北省农村能源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村能源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能源生态工作,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村能源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补齐农村能源突出短板,为构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全年新增农村清洁燃气2万立方米。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五个百分点,带动提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

  一、积极推进农村能源改造升级

  1.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结合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盘活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加大废旧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力度。结合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各沼气工程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细化建设方案,坚持科学选址、严谨论证,由市州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严格审定核准建设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和机电设备招投标,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沼气工程及相关设备招标工作,选择融资能力及技术实力强、信誉高、服务优的施工主体,承担沼气项目工程施工。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或监理,努力确保工程质量。充分调动沼气工程业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面做好项目投资配套、工程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顺利推进沼气工程建设、调试、运行和安全管理等。

  2.完善项目建管机制。各地抓好项目摸底调研,进行建档立卡,统筹完善全省农村能源项目布局。抓好规模化集中供气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用城市化的能源供应方式来保障农村生活用能需求。重点抓好4处特大型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尽力做到投产早见效快。

  二、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3.完善秸秆资源台账信息,规范台账调查技术。以县为单元开展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搭建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召开现场会,为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4.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县为单位,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加强"收储运"体系基础建设等。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整合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用电等优惠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加强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和实施过程监督,利用现场考察、主题座谈、现场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广先进做法,鼓励各项目承担单位创先争优。以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在全省建设5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推广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模式。

  三、扎实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5.建设生态能源示范点。利用"猪-沼-果(菜、鱼)"等现有模式,充分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的完整循环,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类农业项目之中,发挥农村能源节点作用,创建典型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合理利用太阳能类项目,并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炉具应用,继续打造100个农村能源多能互补、清洁利用示范点。

  6.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推动沼渣沼液高质利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继续打造10处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组织示范区内种养殖基地与沼气工程进行有效对接。配套建设沼肥存储调配设施、沼液水肥一体灌溉设施、沼肥运输设施。

  四、全面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7.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围绕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与提升项目工作方案,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一批沼气供气供热、太阳能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服务模式。应用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集成其他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选定在枣阳市、松滋市、团风县的3个村组织示范。

  8.积极配合实施好农村厕所革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参与"厕所革命"工作。结合沼气工程的新建与改造,重点在乡村旅游景区周边或休闲农业园区,与相关部门联手建造一批卫生公厕,使公厕粪污进入沼气处理设施。大力推进"沼改厕",结合户用沼气池修复重启或安全改造,建改一批"三联"式农村沼气厕所,真正使户用沼气池或沼气净化池全量处理农户厕所所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实现厕所革命建设可持续发展。

  五、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9.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项目业主和农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农村能源部门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0.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制度。各地要加大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遇高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用户的安全宣传培训,自觉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和农村能源建设质量。

 

  2020年湖南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统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贡献。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领导,提高业务工作的政治站位,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创新担当、求真务实、服务奉献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队伍,共同凝聚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制定下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撒石灰、增施有机肥、深翻耕、选用低镉品种、淹水灌溉、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治理技术措施,大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着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我省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治理工作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三、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制定下发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组织业务骨干培训。抓好典型示范,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总结验收工作,推动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总结凝炼成熟的县域秸秆利用模式,打造县域全量利用典型样板,引领带动全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将秸秆综合利用率纳入到我省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考核范畴。

  四、加快推进农膜回收行动。深入开展农膜污染情况调查和农膜残留监测,全面摸清我省农膜污染现状。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试点,摸索不同作物、不同区域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模式,完善回收网络建设。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开展非标准农膜打假行动。联合烟草行业在烟草种植业率先实现农用地膜全量回收。总结宣传各地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五、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管。组织第三方对2016、2017年实施的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督促指导2018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达到预期。切实加强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和洞庭湖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奖补项目的调度和监管,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实施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治理模式。

  六、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掌握全省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分析不同种植模式下区域主推耕作方式和施肥措施等对农田氮磷流失的影响。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完善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做好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及培训工作。

  七、统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湖南省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赋予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继续督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和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涉农问题的整改,抓好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贯彻落实湖南省第6号总河长令要求,打好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冲天湖-马家河片区治理。探索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机制,为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农业农村污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信息支撑,正面引领社会舆论。

  八、进行循环农业试点示范。聚焦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试点。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建设大型沼气工程,促进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效对接,形成种养结合的生态有机链条,推进种养平衡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九、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加强对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强化闲置弃用的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农村能源"三联两解一提升"后续服务模式,鼓励探索"全托式""一站式""会员式"服务模式试点,支持开展建、管、运"三位一体"物业化的农村户用沼气原料配送服务。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及培训工作。

  十、依法推进外来物种管理。继续开展入侵物种基础调查,编制基础普查报告和入侵物种分布图。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设立20个外来物种日常监测点进行重点监测和跟踪。针对加拿大一支黄花、福寿螺等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编制防治技术手册,组织召开1~2次现场铲除会,开展集中性灭毒除害行动。继续支持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示范区和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开展生物防控。继续组织开展外来物种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非法引入和非法经营一类外来物种的行为。

  十一、大力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构建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我省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保护工作;做好农业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实施监管和验收工作。科学开展野生植物驯化繁育利用,重点对野生果树、果蔬、花卉进行驯化繁育利用。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监管,重点抓好国家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出口管理,防止珍稀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破坏和流失。

  十二、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认真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数据校对和整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加强普查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工作,特别是相关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分析与运算,确保我省承担的不同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科学、准确。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污染源工作档案管理。做好成果发布、总结表彰工作。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0年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将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开展以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打造亮点、抓出成效,积极发挥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设施作用,确保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两个三年行动和"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全面完成,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

  2020年,力争全年全区沼气产量保持8.3亿立方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多能互补、高效安全的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格局。提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公共照明能力,新建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166处,太阳能公共照明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村200个;推进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户用沼气和农村公厕沼气无害化处理试点;盘活存量,保持增量,开展沼气管网提升改造,强化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助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沼肥综合利用,大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支持深度极度贫困地区农村能源建设和产业发展,在2020年自治区财政支农补助市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预算中,倾斜安排项目和资金超过50%,并加强指导贫困县从快从优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能源技术队伍作用,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二、推进农村能源绿色革命

  (二)大力推进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实施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在全区因地制宜建设166处中小型有机垃圾沼气示范工程,配合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就地消纳农村有机垃圾,开展沼液沼渣还田利用和"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打造以沼气化处理为纽带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农村有机垃圾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加快提升农村太阳能光伏利用水平。落实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打造农村能源光亮工程,开展以太阳能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农村能源示范项目,在全区新建200个农村公共照明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示范村,推广10年以上可持续管护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村新能源建设,提升200个村屯的公共照明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四)以农村沼气建设推进厕所革命。充分发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建设农村有机垃圾户用处理池700户,新建农村公厕沼气无害化处理试点50处以上,探索"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闲置沼气池"沼改厕"等户厕改造模式,推广乡村公厕+沼气集中供气处理模式,开展沼气管网提升改造,盘活存量,保持增量,不断发挥沼气建设在厕所革命的基础设施作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五)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与提升。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与提升项目,在八步区、合浦县和桂平市的3个试点村屯,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技术服务与提升,展示农村能源建设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关键作用,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六)推动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以沼肥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向,结合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继续在西江水系"一干七支"、九洲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进沼气(肥)综合利用为主的沼气工程试点建设,打造一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沼肥深加工试点,推动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七)配合落实生猪生产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千方百计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的有关精神,积极对接畜牧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复养或新建养殖场,做好沼气工程的配套建设和项目推进,指导沼气粪污处理设施的复用工作,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成功模式。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八)强化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要求,以人身和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为目标,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出台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科学分类处置农村沼气设施,健全和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安全处置,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农村社会安定和农民切身利益。

  (九)建立安全生产常态机制。继续保持全年农村能源零事故的良好态势,以早开展、多督查、少隐患为指导,提前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沼气安全管理和使用知识,确保全年沼气生产零事故发生。

  四、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十)加快推进中央和自治区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与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和协商,以中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项目按时竣工为重点,落实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做好项目督查检查和问题排查,及时解决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

  (十一)及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户用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型沼气工程、区本级财政补助农村能源项目等检查验收办法,尽快完成由自治区牵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户用沼气项目、2020年以前的区本级财政补助农村能源项目验收工作,加强指导有关市、县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型沼气工程、2020年区本级财政补助农村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加大对地方验收项目的抽查核查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五、强化农村能源建设发展保障

  (十二)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农村能源系统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把牢思想关、行动关,切实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打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三农"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强化组织和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完成农村能源各级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加强农村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全年计划开展区内外业务培训班或现场会3次以上,培训300人次以上,重点提高农村能源系统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安全生产、数据统计等业务水平。继续开展沼气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市、县技术人员开展或参加有关培训,稳定农村能源技工队伍,为项目建设和维护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加大宣传和科技支撑。围绕农村能源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与提升等中心工作,深入挖掘农村能源建设的先进模式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为我区"三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村能源生产全过程的应用,支持和鼓励地方队伍与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技术交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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