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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举办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落实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9-03-07来源: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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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传达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工作会议、全国粮油作物技术推广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生态能源环保职能定位,加强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指导,适应新形势,谋划新思路,完成新任务,将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生态能源环保工作提高到新水平,1月27日,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举办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落实培训班。农业农村部科教司资环处闫成处长、推广处付长亮副处长、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可再生能源处李惠斌处长参加培训班,内蒙古农牧厅副厅长赵永华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培训班由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张秀清处长主持。

  培训班上,闫成处长为大家深入解读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贯彻落实好这项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落脚点,是乡村振兴、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是践行尽职履职、切实服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闫处长还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付长亮副处长为大家深入解读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李惠斌处长就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将农村能源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进行了重点讲解。

  赵永华副厅长在培训班上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法,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系统要适应新形势,谋划发展新思路、新措施。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大意义,着力抓好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工作领导,不折不扣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下午,参加培训班的全区12个盟市推广站和能源环保站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两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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